海南征兵女兵应征报名流程一览(附流程图)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关于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的通告
中共海口市委党校,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作为我市第七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致力于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尽快就业。现为满足我校工作需要,招收高校毕业见习生,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
2.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岗位及招收人数
本次共招收见习生6人,具体岗位为办公室文秘岗2人、教务科文秘岗2人、行政管理科文秘岗1人、科研管理科文秘岗1人。
四、招收专业与岗位要求
(一)招收专业
文科类专业、财务会计相关专业。
(二)岗位要求
1.学历学位为本科学历(含)以上;
2.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系统操作,遵纪守法,服从调动;
3.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基础。
五、录用程序
1.报名。符合招收条件的高校学生在11月2日前填写中共海口市委党校见习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毕业学年的提供学生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发送至dxjianxi@126.com,邮件标题需标注本人姓名+“见习报名”字样。联系电话:66255617。(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市委党校新校区。)
2.资格审查。依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等。
3.面试。根据择优原则,按招收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少于18人可低于该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4.录用。面试经双方满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查,审查通过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协议期限
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协议期限为3-12个月。
七、相关待遇
1.见习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本科每月2328元,研究生每月2428元),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期间,见习生可随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开发局核准后,终止见习协议。
3.见习期间,我校可提供免费集体宿舍(仅缴水电费)。
附件:中共海口市委党校见习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