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
哈尔滨热门资讯 > 哈尔滨疫情资讯 > 哈尔滨新冠政策 > 正文

黑龙江对无症状感染者相关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3-05-11 23:18:03

黑龙江发布14号公告,对无症状感染者有新的管理要求

无症状感染者要按病毒感染确诊病例做好监测、追踪、隔离和治疗。

一旦发现无症状感染者,立即按“四早”要求,严格集中隔离措施,及时进行医学观察和医疗干预,坚决切断传染源。

持续加大筛查检测力度和对无症状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力度,有效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管控工作,坚决封住防控漏洞。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也要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管理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管理方案》(黑疫指办发〔2020〕74号)文件执行。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黑龙江无症状感染者数量黑龙江无症状感染者详情黑龙江对无症状感染者相关政策
上一条:哈尔滨市道外区新增确诊病例详情(持续更新) 下一条:11月8日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403例详情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