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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选聘干部教师的公告

来源:互联网 2024-01-20 01:23:03

为进一步加强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人才需求,切实发挥名优骨干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管理办法》(哈新管发〔〕20号),经区政府同意,公开选聘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干部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1名、中小学校级干部6名、中小学教师7名。具体详见《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选派干部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选调)范围

符合选聘(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干部教师。

三、选聘(选调)条件

(一)基本素质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理论与办学实践有机结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2.具有选聘相关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素养。熟悉基础教育工作,掌握教书育人和学生成长规律,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统筹谋划、组织领导、创新实践、执行落实能力。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依法办学,敢于担当,作风扎实,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资格条件

1.招生考试部主任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副校长或副科级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中高考组织管理经验的优先。

2.中小学校长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现任正职校长参聘不超过5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应学段校长工作经历或三年副校长工作经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3.中小学副校长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现任副职校长参聘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应学段副校长工作经历或三年中层干部工作经历(须为校级后备干部);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4.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具有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同学段同学科五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除以上条件外,应聘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中小学教师岗位,还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三项: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综合奖励或省级及以上行政单项奖励;

(2)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称号;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励或教学指导奖励;

(4)主持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工作室;

(5)主持或参与地市级及以上教育学会规划科研课题;

(6)作为第一作者在具有CN、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发表论文,或作为作者正式出版具有ISBN统一书号的专著、译著或教材。

注:有日期限定的,以9月1日(含当日)为节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被辞退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干部档案存在问题或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

四、选聘(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8日24:00截止。

2.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稿:

(1)《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干部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干部教师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3);

(3)个人业务自传(1000字以内,介绍本人工作经历、取得业绩、教育理念等);

(4)相关业绩及佐证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反映自己教学、教研成绩的实证材料(地市级及以上)。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按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命名,连同报名表、业务自传等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xqxzyj@126.com。

同时,报名人员需扫描下方二维码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选聘干部教师的公告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现场资格确认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确认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四)业绩评审

对初审合格人员,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业绩评审,评审结果按20%计入总成绩。

(五)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

(六)面试

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核分数按40%计入总成绩。

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需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在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入围体检并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松北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薪酬待遇

1.中小学校长按照哈尔滨新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管理有关规定,享受校长职级工资。

2.中小学教师按规定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可选择管理岗执行,也可选择按专业技术工岗(不含“基本工资提高10%”)执行。

4.经区教育局认定的高层次(AB类)人才,按规定享受人才津贴与购房补贴。

六、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松北区教育局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未编写任何形式的教材讲义,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组织开展的任何培训均与我局无关。谨防上当受骗。

3.请保证预留电话号码真实有效,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招聘各环节相关事项将通过电话短信、“哈尔滨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平台通知公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查询。

本公告由松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5104611869、18346071975(工作日8:00-17:00)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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