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电详询元2022-10-27 03:30:23
服务项目:办理贵州省及贵阳市各区域的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执照变更、地址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小作坊登记证、海关进出口、条形码申请、代理记账、税务注销、公司年审、执照年检、异常解除等多项综合业务办理。
申请条件: 1、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2、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 5、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6、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7、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的 8、公司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的 条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八条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