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就业困难人员怎么认定
一、办理条件
参加了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并按政策要求按时足额履行缴费义务,并发生费用时已参保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
二、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本人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及要求
1.打印《桂林市城镇居民分娩医疗补助申报审批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交予经办人;
2.参保人在桂林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时,出示《桂林市城镇居民分娩医疗补助申报审批表》记账结算。
四、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即时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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