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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来源:互联网 2023-01-11 14:20:02

一、办理条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

二、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提取父母、子女、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

3.购房合同(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②购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双方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③参加集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及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与建房单位的协议)

4.不动产权证(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取的,提供合同登记备案证明;②购买房改房提供《出售共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计价核定表》;③参加集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及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房改部门批文及花名册)

5.付款凭证(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供购房发票或收据;②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补缴房款发票或收据;③购买集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及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④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增值税发票)

6.本人(或配偶)购房所在地户口本或工作证明(异地购房申请提取的,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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