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交通违法现场处理办理流程(图)
对大蓝牌、黄牌电动摩托车的管理
对于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上的是大蓝牌)和电动普通摩托车(上的是黄牌)不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六十二条等法律规定,处50元罚款、记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对于乘坐电动摩托车(上的是黄牌)不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五十七条,处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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