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就业困难人员怎么认定
缴费流程
单位代缴: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1、用人单位携带上述材料到桂林市失业保险所进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审核和人数审核;
2、失业保险所对单位缴费基数和职工人数进行审核;
3、用人单位如实填写《桂林市缴纳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手册》中的月缴费核定单,缴费方式为托收的单位在每月15日前申报,其他单位在每月20日前到市失业保险所申报。
4、审核确定缴费金额后,用人单位可采用银行转账、委托银行托收等形式缴纳失业保险费;
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按月从其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6、参保人员有变化时,用人单位必须填写《参加失业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持U盘(录制有增员表、减员表)到失业保险所报盘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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