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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7-11 19:37:03

1.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并在发生费用前按政策要求按时足额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的参保人。

2.女职工因分娩、放(取)环、绝育、复通术、人流、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等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

3.男职工的配偶生育而没有享受国家有关生育补偿待遇的。

4.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限为费用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逾期不予办理。

附办理材料:

1.《桂林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填写盖章)

2.按不同申请项目准备材料

(1)女职工分娩

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或《再生育证》,复印件1份(区内应按卫计部门规定办理生育信息登记手续,外省的按当地计生条例规定出具相关证件材料)

②出院证或疾病证明书

③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④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⑤女职工生育有并发症,提供与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每日清单

⑥女方身份证或社保卡

(2)放(取)环、绝育、复通术

①女方身份证或社保卡

②医疗费用发票

③疾病证明书或手术症明或病假条

(3)人流、住院保胎失败流产

①计划外流产:《结婚证》;

计划内流产:《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或《再生育证》(区内应按卫计部门规定办理生育信息登记手续,外省的按当地计生条例规定出具相关证件材料)

②住院治疗:提供出院证和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门诊治疗:提供疾病证明书和门诊病历

③医疗费用发票

④申报住院保胎失败流产、异位妊娠(宫外孕)和葡萄胎医疗费用,提供与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清单

⑤女方身份证或社保卡

(4)男方补助

①男女双方身份证或社保卡

②医疗费用发票

③出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书

④《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再生育证》(广西区内应按卫计部门规定办理生育信息登记手续,外省的按当地计生条例规定出具相关证件材料)

⑤女方未享受生育待遇的承诺书

关键词:桂林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桂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桂林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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