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就业困难人员怎么认定
一、申请条件
已参保单位中新参保、新招入、调入的人员或单位合并;
二、申办材料
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录用通知书、调动通知书、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
3. 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劳动关系的证明;
4. 外国人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四、办理方式
1.窗口受理: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市医保中心2-5号窗口。
2.网上申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
0773-12345
七、注意事项
所需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发文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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