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就业困难人员怎么认定
一、申请条件
参加职工医保且同时符合以下情况:
(1)在转出地暂停参保;
(2)在转出地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欠费记录;
二、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2.单位批量办理提供《医疗保险批量转移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3. 广西区内医保关系转移填写《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三、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四、办理方式
1.窗口受理: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市医保中心2-5号窗口。
2.网上申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
五、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0773-12345
七、注意事项:单位批量办理提供电子板《医疗保险批量转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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