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就业困难人员怎么认定
桂林职工生育保险经办部门
基金征管科
桂林职工生育保险受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桂林职工生育保险受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
2.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人员申报花名册2份;
4.电子申报数据U盘;
5.缴费基数稽核资料1份;
6.参保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参保人劳动合同。
桂林职工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收件→审核→复核→建档→发证。
桂林职工生育保险办结期限
收到全部资料和填写完整的表格予以当即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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