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就业困难人员怎么认定
2022广西桂林社保惠民项目一览
筹措资金210.8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1.5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59.23亿元。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94.9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5.39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9.53亿元。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给予缴费补助,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用,为6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指导和协调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核发等工作,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二)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筹措资金1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0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发放生活救助金。
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救助项目;指导和协调市县民政部门做好城乡困难群众资格审核,按时发放救助金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
筹措资金9.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6.3亿元。为符合条件的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发放生活补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指导和协调市县民政部门做好发放对象资格审核,按时发放补助资金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筹措资金4.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7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5亿元。为广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伤残、死亡)发放特别扶助金。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职 责: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筹措资金1.7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8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9亿元。按规定为8558名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类别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残联。
职 责:负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和协调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督促检查等。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职 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