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就业困难人员怎么认定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该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于女性就业困难人员,2003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退休年龄按55岁计算;200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退休年龄50岁计算。因个人缴费年限不足而延迟退休的人员在其对应法定退休年龄届满后不再享受补贴。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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