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电子港澳通行证续签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及受理部门
1、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旅游、探亲、居留、定居、学习以及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等私人事务,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区)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区)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直辖市、地(市)级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直接受理本辖区常住居民往来台湾的申请。
2、大陆居民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或地级市的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级市机关管辖区的,也可由工作所在地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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