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报名条件
2019年度广州天河区股权投资人才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4月27日。
【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新设股权投资类企业管理团队支持
面向辖区的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其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企业满足以下条件:
受托管理且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注册登记在天河区的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合计规模达到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受托管理且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注册登记在天河区的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实缴出资额合计规模,实际管理资金达到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受托管理且2019年1月1日前已经在天河区注册登记的股权投资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增资扩股、且增资扩股新增实收资本或新增实际管理资金规模达到上述规定的,参照新设企业给予支持。
(二)股权投资类企业管理团队成员支持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天河辖区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其所有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或实际管理资金达到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区内投资经理贡献支持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辖区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投资经理推荐辖区创业企业获得其所在企业投资,到位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四)区外投资经理贡献支持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辖区外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投资经理推荐天河区创业企业获得其所在企业投资,到位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申报材料】
(一)新设股权投资类企业管理团队支持
1.《2019年度股权投资类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申报表》;
2.《2019年度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基本信息表》;
3.《2019年度股权投资管理团队成员信息表》;
4.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版本)、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银行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
5.提供其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版本)、验资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准予变更(备案)证明),以及受托管理合同或受托管理协议;
6.投资项目清单、简介和投资合同。
(二)股权投资类企业管理团队成员支持。
除了提供上述新设股权投资类企业管理团队组建奖励所列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管理团队成员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三)投资经理贡献支持
1.《2019年度投资经理贡献奖励申报表》;
2.《2019年度投资经理申报人基本信息表》;
3.投资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版本)、银行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
4.被投资的创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版本);
5.投资协议、银行流水证明、验资报告、股权变更证明。
【申报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天河区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登录“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113.108.173.240/th_cyzc/minstone/home/toHomeForm,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3148900669,QQ:953601294)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点击“进入工作台”,点击操作菜单中“可申报项目”列表中的“高层次人才”子菜单,选择对应的申报项目进行“申报”,上传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受理”。网上申报时《2019年度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基本信息表》《2019年度股权投资管理团队成员信息表》《2019年度投资经理申报人基本信息表》仅需提交Excel电子表格,其他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清晰可辨。
第二步:初审。
区委组织部通过“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对企业的资质和申报提交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初审(一般需3-5个工作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上退回并注明原因;需补充材料的,通过平台通知申报单位联系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指定材料,逾期不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单位也可在平台上查看反馈结果,及时按要求更改或补齐资料。此次申报无须递交纸质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保留相关材料备查,必要时受理部门将要求核对原件。
第三步:审定。
支持名单经区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后,报区委审定。
第四步:公示。
入选名单同步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天河区互联网党建平台”(http://www.ith71.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支持措施】
(一)新设股权投资类企业管理团队支持
本项支持对象为辖区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管理团队,按照以下原则给予支持:
根据所有受托管理的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合计规模,实收资本合计规模达到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对实收资本排名前5位的按照实收资本的1‰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根据所有受托管理的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实缴出资额合计规模,实际管理资金达到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对管理资金排名前10位的按照管理资金的0.3‰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已在天河区设立的满足条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进行增资扩股时的新增实收资本或新增实际管理资金规模达到规定的,参照新设企业给予支持。
(二)股权投资类企业管理团队成员支持
本项支持对象为辖区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管理团队,参照个人对天河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执行给予管理团队成员支持(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
(三)区内投资经理贡献支持
投资到位资金排名前20位的区内投资经理,按照到位资金的5‰给予投资经理支持,单个投资经理可获得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
(四)区外投资经理贡献支持
投资到位资金排名前10位的区外投资经理,按照到位资金的4‰给予投资经理支持,单个投资经理可获得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
【附件下载】
1.2019年度股权投资类企业管理团队奖励申报表
2.2019年度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基本信息表
3.2019年度股权投资管理团队成员信息表
4.2019年度投资经理贡献奖励申报表
5.2019年度投资经理申报人基本信息表
【受理部门】
天河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和干部培训科:
联系人:罗卫卫、林晓俊,联系电话:020-38622165;
邮箱:thqwr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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