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报名条件
申请材料:
(一)申报单位相关材料
1、2020年南沙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汇总表(模板见附件1,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
2、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其他单位提交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申报前已进行公示的证明材料。
申报前,用人单位须对拟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用人单位拟申报人员名单和人员基本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张贴于用人单位公共区域。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用人单位对拟申报人员已进行申报前公示的情况说明(公示情况说明模板参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2)附公示内容张贴的照片和公示内容原始件。
4、申报单位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人相关资料
1、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人的学历证和学位证,以及学信网学历学籍备案认证文件(复印件,如申请人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明材料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与现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首页章和骑缝章)。
4、以申报起始时间往前算起,与南沙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连续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复印件(申报人未在南沙参保提供本项材料,如已在南沙参保不少于3个月无需提供本项材料)。
5、申报人购房或租房相关材料(购房者提供在本区范围内的合法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或房产中心出具的查册证明等。采取租房方式的需提供被单位录用后,在本区范围内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了经流管中心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证明材料需写有申报人姓名)。
6、申报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申报人确认并签字)。
(三)材料提交要求
1、上述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2、申报系统上提交的证明材料附件,可以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黑白复印件。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
3、现场提交的纸质版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均须统一使用A4纸,按照申报材料顺序依次排列,用夹子夹好,不用装订。
4、区人社部门在受理审核过程中,认为有必要作进一步核查时,申报人应主动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材料的,视为放弃此次奖励申报资格。
附件下载:
1、《2020年南沙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汇总表》
2、公示情况说明
3、申报单位承诺书
4、申报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