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报名条件
?申报材料
(一)《花都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二)相关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任协议、创办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认定标准相关条款的证明材料;
5.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本人获得的相应荣誉证书;
7.每年在花都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工作证明(申领B证人员提供)。
以上附件材料中的第3至第7项,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如有外文材料(论文除外)须附上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申报人、申报单位需认真、如实填写《花都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包含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刻录成光盘)各1份,务必于本次认定工作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三)材料说明
申报人所提交的佐证材料不应为涉密材料,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花都区高层次人才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联系。如申报人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需由用人单位审核盖章,盖章处标明“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必要时需提供原件备查。对弄虚作假骗取高层次人才荣誉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下载
花都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见文档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