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报名条件
【申报流程】
1、单位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 )进行注册。注册通过后,按要求将填写好的整套申请材料扫描上传系统申请预审。事项预审通过后,申报单位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须与系统上传的材料一致)。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部门核查。南沙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商区内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商区内有关部门核查申报单位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及违法违规情况,形成奖励资金安排方案。
3、审定。南沙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费额度和审批权限提请区科技项目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区政府对支持对象的资助资金进行审定。
4、公示与拨付奖励资金。南沙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审定的奖励资金安排方案在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南沙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扶持奖励资金,提供对申报单位奖励金额的审批文件,并按《广州南沙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南沙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重审:重审认定不予奖励的,南沙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提出异议单位(个人)及申请企业;重审认定予以奖励的,按相关流程进行兑现。
5、事后抽查。南沙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统计部门,分别对申报单位注册情况、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承诺期内申报单位注册地搬离南沙和统计归属权不属于南沙的,应追缴相关奖励资金。
【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实质审查37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