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报名条件
2020年广州番禺区创新领才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登记。单位经办人登陆广州市番禺区“1+4”产业人才政策申报系统(http://b.pyrc.com.cn/pyrsj/),在线填写上传《法人单位用户申请单》,待系统通过授权后完善单位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登记。
(二)个人申报。个人登陆系统,选择申报单位后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材料可以gif、jpg、pdf、doc等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
(三)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至区人社局审核,对需修正或补充的,逐层退回由申报人进行修改。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须在线生成申报书,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四)评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确定拟入选创新领才名单。
(五)审定。将拟入选名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创新领才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者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七)拨付。向入选者颁发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有关说明】
(一)2020年广州市番禺区创新领才补贴的拨款期为2021-2022年,并以拨款期作为支持期。本项目往年入选者的支持期同理计算。如已获得区内其他人才项目奖励,且支持期包含2021年、2022年的,不能再获得2020年本项目奖励。
(二)获得广州市番禺区创新领才项目扶持的个人,在支持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单位,确需转换的应征得番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入选者须承诺自获得扶持年度起的5年内在番禺区服务、工作,如违反本条规定的,按比例收回有关扶持资金。
(三)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经获得补贴扶持的,对补贴扶持资金予以追缴,撤销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记入不良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四)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之间的人才流动,以及引进后在用人单位番禺区外研究机构或产业化公司工作的,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五)综合考虑申报人及其所在企业的经济贡献、社会贡献、行业地位、所获荣誉称号、创新性、成长性等要素,科学设置各评审指标权重。
(六)对入选者的有关管理考核规定见《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番禺区创新创业领才引进支持制度>和<番禺区产业领才贡献奖励制度>的通知》(番发〔201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