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报名条件
广州人才引进入户条件
类型内容年龄在广州参保年限备注高层次、高技能入户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具体请看下文第(一)款有参保记录(1个月)第(一)款第1、2、3项中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学历入户具有博士学位50周岁以下有参保记录(1个月)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45周岁以下有参保记录(1个月)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40周岁以下连续6个月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40周岁以下连续6个月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只需有在广州市缴交社会保险的记录,其他留学人员缴纳广州市社会保险的时间仍为连续6个月。职称入户具有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有参保记录(1个月)具有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连续6个月技能入户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40周岁以下连续6个月
1、技术技能类人才须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广州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过渡期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具有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连续6个月具有技师40周岁以下连续1年具有高级工35周岁以下连续2年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40周岁以下连续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广州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一)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查看详情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广州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六)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七)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广州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八)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九)在广州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
(十)广州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