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报名条件
注意:以下内容为征求意见稿内容,尚未正式实施,意见征求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
什么是差别化入户人员?
差别化入户人员是指符合《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目前为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从市外迁入广州市的主迁人以及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
差别化入户人员入户广州市后,可按照《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有关规定办理家庭团聚类入户、收养入户,以及按出生登记入户规定办理随差别化入户人员申报出生登记入户。
随差别化入户人员办理入户广州市的人员,未符合《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内迁移管理办法》(目前为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二)项或第五条规定的,均按差别化入户人员政策管理。
差别化入户条件:
在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就业或创业,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将户籍迁入广州市,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的行政区办理登记入户。
(一)拥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单证),或拥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人员;
(二)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
(三)申报时须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
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