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报名条件
【申领条件】
(一)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人才;
(二)除符合申领条件(一)的人才外,符合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在海珠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
1.依据《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海珠创新岛“1+6+1”产业政策体系文件(修订版)的通知》(海发改规〔2019〕3号)评定的产业领才和产业精英。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的人才;或具有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3.在以下单位任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岗位的人员:
(1)当年度海珠区重点建设项目、海珠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项目业主单位;
(2)海珠区总部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3)海珠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4)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琶洲核心片区(不含广州大学城)范围内的重点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企业;
(5)海珠区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上述五类单位和人才名单,由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投资促进局、琶洲管委会、区人社局研究确定。
相关名词解释及附加条件,参照广州市人才绿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