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1-06-28 10:14:15
产销监管链是面向木材和木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复杂的链式监管,从认证的森林经营企业开始到产品销售给顾客结束。
在审核过程中,链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提供证据和认证产品的法定拥有者的材料来证明工厂的认证。工厂只有拥有自己的 FSC 证书才允许贴 FSC 标签并进行 FSC 认证木材的销售,因此 COC 认证保证贴有 FSC 标签的木制品其原料来源于认证过的森林。FSC产销监管链分为两种类型:完全产销监管链认证和部门产销监管链认证。选择第一种类型的生产者必须,而且只能使用认证的原材料,而第二种则指森林生产者同时使用认证和非认证的原材料。
(1) 产销监管链3种控制方法
根据产销监管链的类型,相应地产销监管链体系采用以下3种控制方法:完全控制、绝对控制和混合控制。第一种方法是当企业寻求完全产销监管链认证时,管理制度非常简单,重点放在适当的记录和归档上。因为它只和认证的林产品有关,只要控制入、存货清单和输出即可,不需要进行认证产品和非认证产品的分离、识别和控制。第2种方法和第3种方法都是针对部分产销监管链认证的。绝对控制是指生产者通过物理分隔、标记等方法,保证认证材料和非认证材料完全分离。混合控制指生产者进行产品加工过程中含有认证和非认证的材料。
(2) 基于百分比的声明政策
针对在加工过程中含有认证和非认证的材料,森林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专门的政策,称为“基于百分比的声明政策”。如果产品生产线按百分比采用了经FSC认证的材料,那么这条生产线的终产品可以贴上FSC认证标志,并在标签上要标明认证原材料所占的百分比。FSC允许贴有FSC标志产品的原材料,不是全部来自经FSC认证的原始木材或纤维,可以混和未经认证的(非争议性或限制性的)原始木材或纤维,回收木材或纤维,或者非木质纤维。各种产品的比例要求是不一样的,如对实木产品(原木、板条、包装等),其认证产品的重量或材料百分比必须超过70%;组合产品(胶合板、家具和乐器等)认证产品百分比必须超过70%;木片和纤维类产品(刨花板、纤维板、纸浆和纸等),按重量至30%的原材料经过认证,至少所使用的纤维和木片的总重量的17.5%经过认证。
(3) 三类认证产品
2004年,FSC修改了其产销监管链标准,将其认证产品分为三类,并有不同的认证标志,包括FSC完全认证产品、FSC混合来源认证产品和FSC循环产品。FSC完全认证产品指的是产品所有的原材料均来自于经过FSC认证的良好经营的森林;混合来源的认证产品包含了经过FSC认证的材料以及可控材料或回收材料;FSC循环产品指的是产品使用的都是经过消费的再回收材料。可控木材指的是经过确定的没有采伐自以下森林的木材或木材纤维:①破坏了当地传统和民间权利的林区;②未经FSC认证的受到森林经营活动威胁的高保护价值森林;③经过基因改良或非法采伐的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