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2022-07-25 00:08:18
人民防空工程(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是增强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对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以及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人防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6B等九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旅馆、影剧院(会堂)等;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什么样的工程需要建人防工程
1、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具体比例为:一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6%—8%;二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5%—6%;三类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为4%—5%;县城为3%。
3、新建除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修建抗力等级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