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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对因疫致贫的群众有何应对措施?

来源:互联网 2023-02-28 23:34:02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或致贫的群众,民政部门按照“先行救助”的方式予以保障。

一是临时救助先行。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简化程序并不受户籍地限制,及时救助因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群众。

二是常规救助跟上。对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缓解困难的,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省委省政府高度关心贫困群众,全省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即城市低保标准70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450元;农村低保标准47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325元。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每人每月915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615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510元。其中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915元。

三是慈善救助、专项救助补充。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其他非基本生活困难的,提供相应的“转介服务”,协调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支持等专业化帮扶,协助人社、医疗保障、教育等相关部门落实就业援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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