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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近日开始缴费啦!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人。9月1日至12月31日,是城乡居民医保正常缴费期!在正常缴费期缴费,参保人医保待遇享受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人,财政补助740元/人,合计1170元/人。
二、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期限为9月1日至2月29日,待遇享受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1月1日至2月29日缴费的,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逾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除外),允许其参保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具体规定如下:
三、参保登记
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处于有效参保状态的城乡居民,无需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1.首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行政村),或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居民参保”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2.大学生由高校组织参保登记,审核后统一向医保中心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后,学生及时缴费。
非福州市户籍的大学新生,参加福州市大学生医保,应先暂停户籍地医保关系(度在户籍地医保未缴费的学生),不影响当年度在户籍地原有的医保待遇,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办理。
3.在同一时间段内,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四、缴费方式
1.线上渠道:通过福建税务APP、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闽政通、云闪付APP、支付宝等办理缴费。
2.线下渠道: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税务服务大厅或农行、农商行网点柜面办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