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用途
无房支付房租
夫妻双方无房且在福州市区租房:
公租房:
1、公租房有效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公租房租金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非公租房:
1、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档案馆出具的夫妻无房证明原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1、携相关材料到中心审核;
2、到承办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现场申请,当场办结。
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二楼办事大厅
电话:12329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00-16:30(夏季六月至九月下午14:30-17:00)
注:16:30-17:30(夏季17:00-18:00)为对账及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服务:
1、房屋租满6个月才能申请提取,首次提取不超过6个月月租金额,再次提取须再租满12个月且与上一次提取时间需间隔12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凭相关材料需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公租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发生的租房支出,非公租房提取每月金额不得超过600元,以上提取同时不得超过租房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