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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福建省公积金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10-04 02:08:02

办理条件

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

办理材料

1、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和死亡人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携相关材料到中心审核;2、到承办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办理时限

现场申请,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二楼办事大厅

电话:12329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00-16:30(夏季六月至九月下午14:30-17:00)

注:16:30-17:30(夏季17:00-18:00)为对账及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服务:

办理须知

1、单位办理账户封存后提取;

2、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款项应存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卡,不得提取现金;

3、提取后公积金账户注销。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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