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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收养儿童迁移户口办事指南

来源:互联网 2023-11-08 05:25:03

办理条件、材料

1.养父母申请报告

2.区县级民政局签发的《收养证》

3.本人《户口簿》

4.养父母《户口簿》

5.《结婚证》,(未婚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

养父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后逐级报批,审批通过后分局、县(市)区局户籍窗口签发《户口准迁证》或发送准确信息

办理

待原籍地迁出后再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1.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工本费每张3元,迁移证工本费每张3元

2.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40元) 闽价(1997)费字218号

办理地点

鼓楼区洪山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38号

电话:0591-87900373;0591-83623110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鼓楼区鼓西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7号

电话:0591-87553330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福州市各区县市派出所联系方式、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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