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用途
1、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均为同一银行的职工。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款12个月以上,且无逾期还款余额。
4、住房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未提出逐月委托还贷申请的,其他参与还款人不能提出申请。
5、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6、申请委托冲还贷业务终止生效后,已间隔满12个月的。
1.借(贷)款合同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打印的还款对账单原件。
4.配偶申请委托还贷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满足逐月还贷条件的申请人,可携带材料至贷款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即可
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君竹路75号建设银行2楼
福州公积金中心地址一览(附办公时间+交通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