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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失业保险增减员手续

来源:互联网 2023-03-18 03:00:02

企业应当在依法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经地税部门批准后,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1、办理增员手续需带以下材料:

(1)《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2)社保增员名单原件;

(3)缴费第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

(4)税务部门缴费第一个月的缴费凭证;

(5)已录入人员资料的U盘;

(6)个人免冠1寸近照1张。

2、办理减员手续需带以下材料

(1)《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2)《福建省失业保险人个缴费凭证》;

(3)社保减员名单原件;

(4)缴费最后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

(5)税务部门缴费最后一个月的缴费凭证;

(6)已录入人员资料的U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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