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儿科医疗服务机构信息汇总(地址+电话)
企业应当在依法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经地税部门批准后,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1、办理增员手续需带以下材料:
(1)《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2)社保增员名单原件;
(3)缴费第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
(4)税务部门缴费第一个月的缴费凭证;
(5)已录入人员资料的U盘;
(6)个人免冠1寸近照1张。
2、办理减员手续需带以下材料
(1)《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2)《福建省失业保险人个缴费凭证》;
(3)社保减员名单原件;
(4)缴费最后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
(5)税务部门缴费最后一个月的缴费凭证;
(6)已录入人员资料的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