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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来源:互联网 2023-08-24 10:46:03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和期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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