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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乡医保缴费指南
参保对象:
①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②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在校学生;
③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④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⑤在榕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侨、港、澳、台大学生);
⑥经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人,财政补助740元/人,合计1170元/人。
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期限为9月1日至2月29日,待遇享受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1月1日至2月29日缴费的,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逾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除外),允许其参保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具体规定如下:
参保登记:
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处于有效参保状态的城乡居民,无需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1.首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行政村),或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居民参保”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2.大学生由高校组织参保登记,审核后统一向医保中心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后,学生及时缴费。
非福州市户籍的大学新生,参加福州市大学生医保,应先暂停户籍地医保关系(度在户籍地医保未缴费的学生),不影响当年度在户籍地原有的医保待遇,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办理。
3.在同一时间段内,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缴费方式:
1.线上渠道:下载闽政通APP、“e福州”APP、福建税务APP、云闪付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二维码扫码完成手机端缴费。
>>>福州居民医保缴费方式有哪些
2.线下渠道: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税务服务大厅或农行、农商行网点柜面办理缴费。
居民医保待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