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儿科医疗服务机构信息汇总(地址+电话)
需提交材料:
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社团及民办非企业提供相关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不必提供)。 3、参保登记上一个月企业在职职工工资财务记帐凭证(含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 4、《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参保缴费协议书(一式三份)。 5、新参保人员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原福建省内各统筹区的参保人员应填报《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已参保中断缴费情况表》。 6、2003年9月1日(街道企业从2007年12月1日)后退休人员,应填报人员花名册及提供个人档案,及经确认的最新社保退休人员退休金(养老金)发放花名册。
机关事业 1、提供机构成立批件、核编证及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工资基金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3、最新国库发放工资表。 4、《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参保缴费协议书(一式三份)。 5、新参保人员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原福建省内各统筹区的参保人员应填报《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已参保中断缴费情况表》。
其它情况 1、改制、关闭、撤消或其他原因终止企业新参保还需要提供单位报告、主管局报告、实施改制、关闭、撤消或其他原因终止的批文和《职工安置方案》的原件和复印件 2、参公单位新参保还需要提供参公文件 3、省、市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须从2004年1月1日补起;区属集体企业从2006年1月1日补起,补缴工资以现工资为准;需补缴的国企、集体企业,额外提供补缴报告;上述单位新参保须提供参保人员的社保情况表(何时在单位参加社保) 备注:所提供表格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