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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及要求

来源:互联网 2022-12-13 23:53:02

福州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及要求

1.职工购买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二手房(含拍卖房)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之日或不动产权证的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在办理了租房提取后,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无须满12个月;

3.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办理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满12个月。

注意事项:

1.购买自住住房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再交易住房、拆迁安置房;

2.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

3.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不含住房贷款部分),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4.缴存职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但申请补充首付款提取仅允许配偶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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