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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4号

来源:互联网 2023-02-07 08:40:02

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4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区全域范围内暂停举办一切文化、娱乐、体育(含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开放图书馆(含书店)、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暂停开放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电影院、KTV、台球室、洗浴场所等娱乐场所;暂停开放体育馆、健身房、游泳馆等室内体育经营场所。

二、全域范围内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各类商场严禁举办促销、文艺演出等活动;严禁举办民间民俗活动,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对外开放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

三、全域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即日起暂停线下授课,暂停对外开放,开始启动线上教学。转入线上教学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校一案”制定实施应对方案,科学研判选择适当的教学模式。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暂停线下营业内容。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居住在校内的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得出校,出校须向单位报批,居住在校外的师生员工原则上不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履行严格审批手续。居住校外的疫情防控、后勤保障以及必要在岗工作人员上下班应“两点一线”,鼓励自驾进校。严格管控校门,所有入校人员必须严格扫码测温,实行闭环管理。

四、全域范围内外卖服务一律采用“无接触”方式进行,禁止街边烧烤、大排档等夜市餐饮经营活动。各餐饮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一米线、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日常消杀工作。

五、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关停的经营主体以及不履行医学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请广大居民群众尽量减少外出,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全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往返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福州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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