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儿科医疗服务机构信息汇总(地址+电话)
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榕医保文〔2019〕33号),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4671元,
结合福州市职工基本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从2019年5月1日起,职工基本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如下标准核定:
职工基本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
最低不得低于3233.55元,
最高不超过16167.75元
职工基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 单位:0.7%;
个人:无需缴纳
参保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生育保险费。各管理部要加强基金征缴管理,严格审核复核制度,确保基金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