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用途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了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关于连续缴存的认定。
原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中间未中断缴存的,视为连续缴存。
例:职工甲在A单位工作,从1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因职工甲离职,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至9月。10月,职工甲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至12月,职工甲缴存时间即达到24个月。
2、关于住房套数的认定。
借款申请人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借款申请人家庭拥有住房套数证明或结果为准。
纳入套数统计的住房范围以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公布的标准为据。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应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受托银行住房贷款的规定,并执行相应的住房信贷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可贷额度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0倍。贷款最高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均参照单位职工执行。
例:职工甲(男,今年30岁),10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7500元,月缴存额为1500,若甲在9月时申请2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那么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是多少?(假设甲两年时间内连续缴存且缴存额保持不变,不考虑房产价值因素)
缴存额测算公积金可贷额度:1500元×24个月×10倍=360000元。
还贷能力测算:按贷款36万元、20年等额本息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55元,.55元<7500元×60%
综合计算后,职工甲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