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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6-10 21:33:02

福州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

2、借款申请人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且在还款期间,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屋须为钢混结构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可正常设定抵押权。

6、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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