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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人才共有产权房可以选购哪些房源

来源:互联网 2023-07-26 07:05:06

人才可以自行在闽清县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含二手房)中选购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也可以在闽清县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中选购。

人才选定房源后,根据《购房资格凭证》、《人才住房优惠政策核实表》向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确认后共同出资办理购房手续。

办理购房手续前,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核实人才在闽清县私有住房登记及交易情况。对住房情况不符合文件要求的人才,不予办理共同出资购房手续。

购买的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交房半年内,已享受闽清县有关人才租房政策优惠的人才,必须退出或退还已享受的人才租房政策优惠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县人社局核实人才公寓购租情况;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核实人才在闽清县承租公有住房情况。未退出或退还租房优惠政策的,当年度年审不合格,不能获得相应产权份额。

符合闽清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人才,可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购房人自有出资部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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