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儿科医疗服务机构信息汇总(地址+电话)
3676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18379元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单位:0.7%;个人:无需缴纳
用人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医保中心管理部地址:
鼓楼: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三楼6-14号窗口;
台江: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104-114、116-117窗口;
仓山:闽江大道238号仓山文体中心一楼32-35号窗口;
晋安: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 C5座2层7-11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