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用途
需提交材料:
1、借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二份;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注:如申请人或配偶为集体户,请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注:未婚者提供一寸彩照两张到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窗口面签未婚声明。离婚的需另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6、经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契约原件一份、房产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7、预交30%以上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二手房的提供首付资金托管凭证);
8、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卖方产权人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房屋性质为拆迁房的须提供土地证,其他性质的二手房无须提供);
9、借款人配偶一方或共同买受人在省直、福州铁路系统、省煤炭中心参加公积金的,需提供所在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公积金未贷款证明;
10、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11、如遇特殊情况请按“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