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儿科医疗服务机构信息汇总(地址+电话)
生育保险都是报销什么?
福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报销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福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是指女职工生育入院分娩时符合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中的与生育有关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对于不在该目录标准的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以及婴儿的费用、围产检查费和医疗服务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生育津贴是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生育、流产、计划生育手术的时间计算各不相同。
生育的按顺产98天计算,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的,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计划生育手术的,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分娩住院期间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治疗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自胎儿娩出14天(含14天)后,生育女职工的医疗费用不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