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儿科医疗服务机构信息汇总(地址+电话)
办理程序:
1、受理:以社区或学校为单位统一向医保中心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转入初审。
2、初审:在1个工作日内,初审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核。
3、审核: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人对受理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核准后转交录入。
4、录入制卡:收到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系统并制发社会保障卡。
5、办结:社区或学校凭介绍信至医保中心领卡。
办理条件:具有本市四城区户籍的老年人、劳动年龄段非从业人员、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及长期居住在榕(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均可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