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儿科医疗服务机构信息汇总(地址+电话)
补贴标准
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发放不超过6个月,按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区分执行标准: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按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60%即742元/月执行;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按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30%即371元/月执行。
临时生活补助:
参保不满1年、个人不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月发放1-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其中:参保缴费不满3个月的,发放1个月;参保缴费满3个月(含)不满6个月的,按月发放2个月;对缴费满6个月(含)的,按月发放3个月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