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
福州热门资讯 > 福州公积金资讯 > 福州公积金办事指南 > 正文

提取福建省公积金办理指南(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来源:互联网 2023-06-16 23:56:02

办理条件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办理流程

1、携相关材料到中心审核;

2、到承办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办理时限

现场申请,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二楼办事大厅

电话:12329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00-16:30(夏季六月至九月下午14:30-17:00)

注:16:30-17:30(夏季17:00-18:00)为对账及整理档案时间,不对外服务:

办理须知

1、符合条件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再次提取时间需间隔12个月以上 ;

2、职工及配偶均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的,需同时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关键词:福建省公积金提取条件福州省直公积金怎么提取提取福建省公积金办理指南(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上一条:福州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下一条:福建省公积金提取条件(与工作相关)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