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用途
办理职工公积金缴存证明方法
办理条件:
单位设立后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户登记表》2、《福州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3、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另提交:1、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城镇集体企业和非公企业另提交:1、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2、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基本信息表;3、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公企业是指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除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外的非公有制企业。
5、民办非企业单位另提交:1、民政部门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单位另提交:1、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通过网络年检的单位,另提交: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申报报告表原件。
办理流程:
1、填写表格
2、单位盖章
3、提交材料
4、中心审核
5、银行办理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君竹路75号建设银行2楼
福州公积金中心地址一览(附办公时间+交通指南)
联系电话:0591 - 12329
备注:
1、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用A4纸复印。
2、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其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不低于5%至不高于12%,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其他单位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