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儿科医疗服务机构信息汇总(地址+电话)
办理程序:
一、首次参保
单位提供:市政府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人事部门基金册复印件。
填写表格:
1.《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表》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拨申请表》(表1)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花名册》(表6)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减或工资变动养老基金缴交核定表》(表2)
5.《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花名册》(表7)
6.《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审核表》(表4)
二、新增人员
提供人事部门调令、基金核增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转移单。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减或工资变动养老基金缴交核定表》(表2)
三、减员
调动或者辞职:提供人事部门基金核减单。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减或工资变动养老基金缴交核定表》(表2)
四、退保
1.出国定居人员,基金核减后,本人申请退保,报告单位同意后,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出国定居签证函等相关证明。
2.在职死亡:提供死亡证明,申请人与退保人的关系证明。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核发表》
五、申请退休
1.提前一个月提供个人档案、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休预审。
2.退休批复,人事部门(或比照办)核实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审批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核减(离退费追加)单”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减或工资变动养老基金缴交核定表》(表2)、《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审核表》(表4)
六、缴费基数变动
提供人事部门(或比照办)审批的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审批表。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减或工资变动养老基金缴交核定表》(表2)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资后,增缴养老保险基金的报告》(表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缴养老保险费花名册》(表3-1)
七、退休职工养老金变动
提供人事部门(或比照办)审批的工作人员退休工资审批表,工资基金核减(离退费追加)。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缴养老保险费花名册》(表3)、《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拨离退休费花名册》(表3-2)
八、退休人员死亡
提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核发表》(表5)
九、基金转移
1.基金转入:提供参保人员调令,养老保险手册。由工作人员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商转函”
2.基金转出:提供转入地社保商转函,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非本人办理,应提供代办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填写“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清单”
十、改制单位
提供市政府会议纪要。确定改制基准日,提供五年内退休职工档案,测算社保预留经费及清偿金。填写测算清单。
五年内退休人员仍继续缴费,退休人员待清偿金到帐后转社会化发放,其余解除劳动关系的转个人窗口继续缴费。
十一、年审、对账
一年一审。社会保险中心提供单位缴费年检表,单位提供全年地税电子缴费单。
填写《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拨对账表》(表8)、《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金发放情况表》(表9)。
十二、领取手册
单位提供新增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