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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手续

来源:互联网 2023-07-04 02:57:02

办理程序:

一、首次参保

单位提供:市政府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人事部门基金册复印件。

填写表格:

1.《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表》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拨申请表》(表1)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花名册》(表6)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减或工资变动养老基金缴交核定表》(表2)

5.《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花名册》(表7)

6.《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审核表》(表4)

二、新增人员

提供人事部门调令、基金核增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转移单。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减或工资变动养老基金缴交核定表》(表2)

三、减员

调动或者辞职:提供人事部门基金核减单。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减或工资变动养老基金缴交核定表》(表2)

四、退保

1.出国定居人员,基金核减后,本人申请退保,报告单位同意后,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出国定居签证函等相关证明。

2.在职死亡:提供死亡证明,申请人与退保人的关系证明。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核发表》

五、申请退休

1.提前一个月提供个人档案、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休预审。

2.退休批复,人事部门(或比照办)核实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资审批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核减(离退费追加)单”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减或工资变动养老基金缴交核定表》(表2)、《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审核表》(表4)

六、缴费基数变动

提供人事部门(或比照办)审批的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审批表。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减或工资变动养老基金缴交核定表》(表2)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资后,增缴养老保险基金的报告》(表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缴养老保险费花名册》(表3-1)

七、退休职工养老金变动

提供人事部门(或比照办)审批的工作人员退休工资审批表,工资基金核减(离退费追加)。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增缴养老保险费花名册》(表3)、《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拨离退休费花名册》(表3-2)

八、退休人员死亡

提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核发表》(表5)

九、基金转移

1.基金转入:提供参保人员调令,养老保险手册。由工作人员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商转函”

2.基金转出:提供转入地社保商转函,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非本人办理,应提供代办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填写“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清单”

十、改制单位

提供市政府会议纪要。确定改制基准日,提供五年内退休职工档案,测算社保预留经费及清偿金。填写测算清单。

五年内退休人员仍继续缴费,退休人员待清偿金到帐后转社会化发放,其余解除劳动关系的转个人窗口继续缴费。

十一、年审、对账

一年一审。社会保险中心提供单位缴费年检表,单位提供全年地税电子缴费单。

填写《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拨对账表》(表8)、《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金发放情况表》(表9)。

十二、领取手册

单位提供新增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关键词:福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手续福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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