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用途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7-2018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平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核定后年度内保持不变。
(一)核定方式:
微信核定
网站核定
百度搜索福建省直公积金—登录福建省公积金—找到基数核定—输入详细资料—核定基数
(二)核定时间:
2017年7月5日至8月5日。
(三)操作步骤:
按照网上基数核定单位用户操作手册,请登陆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缴存比例
在榕省属和中央驻榕单位2017-2018年度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
月缴存额
单位和职工的月缴存额均为职工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乘积。
限高保低政策
(一)按照福州市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2016年度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7630元。
(二)2017-2018年度在榕省属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6908元(2016年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630元÷12个月×3倍),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4058元,其中个人最高月缴存额为2029元,单位最高月缴存额为2029元。
(三)2017-2018年度中央驻榕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8180元(2016年福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630元÷12个月×5倍),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6764元,其中个人最高月缴存额为3382元,单位最高月缴存额为3382元。
(四)2017-2018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省政府公布的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执行,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650元,最低缴存比例为5%,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166元,其中个人最低月缴存额为83元,单位最低月缴存额为83元。